时间:2020-10-20 11:02:16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二十五期)。
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二十五期)
一、关于对鲁维亚鸡爪抽样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 XC20331082305831435;产品名称:鸡爪;不合格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被抽样单位:鲁维亚。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0年7月27日,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检验报告(No:F201303)、《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临食检不通[2020]第21号)和《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告知书》(临市监不告字[2020]21号)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在7天法定期限内可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
2.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生产的鸡爪所使用的山西陈醋和小米辣中含有苯甲酸钠。依据当事人使用的工艺计算,当事人生产的鸡爪中苯甲酸钠(以苯甲酸计)允许的最大带入量为0.147g/kg,验结果显示其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含量为0.0789g/kg,未超过配料带入的允许最大水平。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依据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3.4.1d项“由配料带入食品中的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的标准要求,当事人生产的鸡爪不涉及违法。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分析排查,当事人销售的苯甲酸不合格鸡爪,系其使用的原料中带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