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0 10:00:27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记者陈娟女) 近日,融易新媒体,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二十三期),涉及鲁维亚生产的鸡爪。
2020年6月28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生产销售的鸡爪进行抽样检验,依据No:F201303号检验报告,所抽样品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标准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2020年7月27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检验报告(No:F201303)、《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临食检不通[2020]第21号)和《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告知书》(临市监不告字[2020]21号)送达当事人,因当事人不涉及违法,未实施召回。截至2020年10月10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诉。
经分析排查,当事人销售的苯甲酸不合格的鸡爪,系其使用的原料中带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