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1 17:31:00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记者 陈娟女)9月18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告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涉及汾阳市杏林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竹酒。
近期,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汾阳市好味道酒类销售部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汾阳市杏林酒业有限公司,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生产日期为2019年11月16日的竹酒(规格型号2500ml/瓶),经合肥海关技术中心检验,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汾阳市杏林酒业有限公司并开展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竹酒共生产100瓶,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过程控制不严。整改措施:完善操作流程,制定严格的出厂检验记录。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汾阳市好味道酒类销售部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竹酒100瓶,已全部销售。因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