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1 07:04:02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记者 徐远官) 近日,浙江省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十三期)。
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十三期)
关于对洪利仙腌鸡爪抽样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 XC20331082305831241;产品名称:腌鸡爪;不合格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被抽样单位:洪利仙。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0年7月2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检验报告(No:201038)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临市监灵告200702-1)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在7天法定期限内可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
2.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生产腌鸡爪所使用的东古酱油、祥兴隆老抽酱油中含有苯甲酸钠。依据当事人使用的工艺计算,当事人生产的腌鸡爪中苯甲酸钠(以苯甲酸计)允许的最大带入量为0.066g/kg,检验结果显示其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含量为0.061g/kg,未超过配料带入的允许最大水平。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依据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3.4.1d项“由配料带入食品中的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的标准要求,当事人生产的无骨鸡爪不涉及违法。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分析排查,当事人销售的苯甲酸不合格无骨鸡爪,系其使用的原料中带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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