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1 04:04:40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记者 徐远官) 近日,浙江省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十一期)。
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十一期)
根据临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编号No:201038号检验报告,涉及我区1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洪利仙生产的腌鸡爪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5月27日,我局当事人生产销售的腌鸡爪进行抽样检验,依据No:F201038号检验报告,所抽样品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标准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0年7月2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检验报告(No:F201038)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临市监灵告200702-1)送达当事人,因当事人不涉及违法,未实施召回。截至2020年9月17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诉。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经分析排查,当事人销售的苯甲酸不合格腌鸡爪,系其使用的原料中带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