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4 03:10:25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记者 徐远官) 8月20日,融易新媒体,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知称,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2020年第10号)要求,现就做好自治区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在自治区内从事冷藏冷冻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提供者)应当依法进行备案。
二、备案机关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负责指导、协调本次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的备案管理工作。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贮存场所在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相关备案工作。
三、严格依法依规备案
各盟市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2020年第10号)规定和本办法要求,不得要求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交规定备案信息以外的材料,严禁不按照本办法要求公布备案信息。各盟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备案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本辖区内严格依法依规开展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