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4 00:07:47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记者 徐远官) 8月20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2期)。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12期)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于2020年3月26日发布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企业1批不合格产品信息。现将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万家汇分公司
(一)抽检基本信息
2020年2月29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对武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万家汇分公司经销的黄骨鱼(黄辣丁)(淡水鱼)食品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报告编号为 (2020)ZXL2-00285 。
(二)核查处置情况。
因疫情影响,2020年3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以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以电子版形式向被抽样单位送达,3月29日现场送达纸质版资料,被抽样单位签字确认。
2020年3月14日,被抽样单位收到电子报告当日提出复检申请, 抽样单位4月8日收到复检相关资料。2020年5月22日,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经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检验样品不合格, 2020年5月28日将复检结果告知被抽样单位。
该经营户采购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4条第(二)项规定,我局于2020年6月16日立案调查。经调查,该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36条之规定,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单位免予处罚,并于2020年8月9日向供货商所在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了《线索告知函》。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该单位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