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23 03:38:55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0年6月17日,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通告,公布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据通告,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天津市宁河区郑占起干鲜果品经营部(郑占起)经营的沃柑(购进日期为2019.03.16)经抽样检验不合格。
通告指出,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沃柑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的规定。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