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23 00:55:45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网2020年6月18日消息,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涉及南浔1家食品经营户(抽样单编号:SC20330000300430537)。南浔区市场监管局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南浔区南浔镇南浔新区农贸市场蔬菜行业59-60号经营者陈某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灭蝇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产品: 豇豆,生产/购进日期:2020-04-10,共购进3公斤。
(二)南浔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南浔区南浔镇南浔新区农贸市场蔬菜行业59-60号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不合格豇豆。
(三)南浔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监督南浔区南浔镇南浔新区农贸市场蔬菜行业59-60号陈某暂停销售不合格产品,由于消费者购买时未索要票据、当事人无法提供销售记录,故不合格批次产品无法召回。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融易新媒体,可拨打12345政府阳光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