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10 13:16:52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19年6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通告称,按照临汾市市场监管局《关于限时完成2019年食品抽检核查处置任务的通知》(临市监食检函(2020)149号)要求,现将涉及吉县2019年6批次不合格食品6家生产经营企业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吉县新叶水果门市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吉县新叶水果门市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10月14日的香蕉,经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1月14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香蕉,共购进200公斤,货值200元,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购进时已有。该企业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二、吉县小娃果蔬超市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吉县小娃果蔬超市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10月14日的香蕉,经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1月14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香蕉,共购进200公斤,货值200元,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购进时已有。该企业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三、吉县小孬蔬菜门市部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吉县小孬蔬菜门市部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10月13日的香蕉,经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1月18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香蕉,共购进10公斤,货值40元,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购进时已有。该企业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四、吉县风刚粮油门市部销售的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吉县风刚粮油门市部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10月14日的鸡蛋,经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1月18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鸡蛋,共购进135公斤,货值1485元,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购进时已有。该企业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五、吉县风刚粮油门市部销售的黄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吉县风刚粮油门市部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10月14日的黄豆芽,经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1月18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黄豆芽,共购进5公斤,货值30元,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购进时已有。该企业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六、吉县文胜平价菜市场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吉县文胜平价菜市场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12日的韭菜,经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2月6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韭菜,共购进25公斤,货值125元,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购进时已有。该企业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