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1 17:32:03来源:新媒体
中新社南昌4月28日电 (记者 李韵涵)备受存眷的江西“豫章书院不法拘禁案”28日在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一审果真宣判,五名被告人暗示服判不上诉。
“豫章书院”全称为南昌市青山湖区豫章书院修身教诲专修学校,2013年5月由吴军豹、任伟强等人配合出资创办。2017年10月,“豫章书院”被曝出涉嫌不法拘禁学生。从此学校停办,一些学生连续向警方报案。
2020年7月,吴军豹、任伟强等五人一审被判不法拘禁罪。2020年12月,南昌中院认为一审讯断事实不清,裁定发回重审。2021年2月,江西高院指定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异地统领此案。2023年3月31日,该案在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异地重审开庭。
法院经审理查明,办学期间,被告人吴军豹、任伟强等人违规对该校学生施行所谓有体贴理治疗、精力障碍治疗勾当的“森田疗法”,即将部门学生带到“愁闷摆脱室”举办禁闭,并布置人员专门看守,每次禁闭时间三至十日不等,不法剥夺学生的人身自由。被告人张顺认真打点看守人员,并与被告人屈文宽参加轮班值守看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军豹、任伟强、张顺、屈文宽、陈宾在办学进程中,不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其行为组成不法拘禁罪,公诉构造指控罪名创立。对被告人吴军豹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克制从事教诲相关职业五年;对被告人任伟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克制从事教诲相关职业五年;对被告人张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克制从事教诲相关职业三年;对被告人屈文宽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克制从事教诲相关职业三年;对被告人陈宾免予刑事惩罚。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主张抵偿学费、来回豫章书院的交通费、维权的交通费、状师费、精力损害安抚金的诉讼请求,不属于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法加害可能财物被犯法分子破坏而蒙受的物质损失领域,融易新媒体,依法不予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要求被告人抵偿治疗用度、医疗用度等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因原告人未提供充实证据证明,依法不予支持。综上,依法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吴军豹、任伟强、张顺、屈文宽、陈宾均暗示服判不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周某某、赵某某当庭暗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曾某暗示服判不上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