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0 17:39:16来源:湖南消费投诉网
2024年3月1号凌晨两点左右入住该酒店,开房时就与前台说退房时可能要晚一点,随即中午1:00打电话来问是否需要续住,电话告知不需要,1:40左右前台又打电话来问是否需要续住,这边在电话明确告知需要晚一点退房在押金里面扣延迟费就可以了,2:30左右客服服务员来敲门,我们在房间里面听到并起身准备穿衣服来开门,融易新媒体消息,并且已经回应外面的工作人员,然而对方直接私自打开房门,并且在入住客人全裸的状态下私自打开房间门!!!随即对方在看到房间里面的状况后,马上退出关门,30分钟后我们与酒店方进行沟通,对方全程敷衍,并且推卸责任只有一句抱歉了事,并且在入住时,我们就已经点开了请勿打扰的按钮,在已告知酒店的前提,并且点开了请勿打扰的按钮之后,酒店的工作人员还在未退房!!!客人全裸!!!的情况下打开了房门,导致我们受到精神损害,隐私权受到侵犯的,难道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造成的损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