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0 02:33:02来源:湖南消费投诉网
本人于2023年3月22日在广东深圳市找工作时,与网上联系到一家美团骑手招聘站点,在该站点完成骑手注册后,被站点工作人员带去车店租赁了一辆电动车车架(不包含电瓶),租凭贷款方则是机零平台,该平台因违规经营,现已更名淘乐租,属于四川信易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在签租凭协议前,淘乐租平台方及其合作车行告知本人的是:该车每月租金包含所有费用,加上本人对法律条文等并不熟悉,故与之签订的协议。但是签订协议后,对方才告知本人,车辆每月需要自行支付近300元的电瓶使用费用。在整个过程中,对方员工一直在用本人手机操作,并非本人操作借款流程,甚至还将本人手机上的亲朋好友家人信息,姓名,关系,微信主页账号及转账截图。工作人员还要我当场打电话给家人然后截图,说是为了核实本人信息,融易新媒体,不会联系亲朋好友,一直到最后,没有具体说出每个月的利息,问了很多遍打电话发微信都没有回复,合同具体内容也没有说明清楚,工作人员就让我往上面签字,说是忽略上面的租期12个月以及其他内容,
此后,本人也查证发现该车辆车架价格极为低廉,同类型均在1000-2000元之间,但是其租凭协议12个月却要本人支付近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