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30 09:32:10来源:融易新媒体
尊敬的明正领导:
“天行有常,人行有序”。当今法制中国,党纪国法严而厉,然而湖南汇邦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谢意却利用其曾在湖南省某部门工作结识高层官员(他自述有省纪委、省高院、巡视组、市委常委等)之便,以“利益”(含钱与股份)开道,玩弄强权、特权,肆行非法不德之事,公然挑衅党纪国法:
一、通过变换编号位置,一房多卖多押,利用口头承诺与书面协议等骗取他人财物及借款;
二、骗取借款后,始终没有“欠债还钱”的真实意愿,一直是以算计如何利用、绑架债权人给他作无偿帮忙为目的;
三、对完全出于双方自愿达成(截止裁定再审前的言行都可证明)、且经法院调解的《民事调解书》,奉行生效逾三年后,拒不执行,接连提起执行异议与申请再审,相继被永兴县法院裁定驳回和郴州市中院依法终审裁定驳回后;又在案件执行拍卖挂网规定期满两天前的2019年2月26日,令半年前“终审裁定”的郴州市中院又以“本案调解违反自愿原则”再裁定“指令永兴人民法院再审本案;再审期间,中止原调解书的执行。”
四、在案件进入再审后,为赖账,把合法的民间借贷诬告成“套路贷”,诬告债权人为“黑恶势力”,诬告公正审理、执行的法官为“黑恶势力保护伞”等,并利用这些诬告令市、县扫黑办与公安机关使用警力;
五、藐视法院“财产申报令”,拒不执行法院判决,隐匿转移财产,还给查封他企图转移武汉市洪山区房产的永兴法院与法官施加极大的压力,曾势图逼迫永兴法院在2020年1月下旬中武汉疫情肆虐期去替他解除查封;
六、以夸大其被查封资产“价值过亿”、“数倍于债务”等,愚弄相关领导怜悯其违法行为,替他钻法律空子而出面打招呼;
七、让所有涉及他的案子“集中处理”调卷至郴州中院,将案件陷入不能结案的漩涡,使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惨重的损害;
八、正常的诉讼都必须按法律规定的计取标准在规定期限内交纳诉讼费,唯独他多年以来的起诉、上诉与申请再审等都享有“缓交”与变相“免交”的特权。
九、拖欠巨额借款,拒不支付工程款,拒不支付民工工资,拒不偿还银行贷款,拒不支付法院判决款项等有数十起案件位列“被告”,有多起案件位列“被执行人”;
以上简述,融易新媒体,皆有铁证:一个全县乃至全市、全省出了名的老赖,如持有了偷乐“违背天理常规,践踏党纪国法”的特权证而横行无忌,其“能量”如此之大,令人恐怖:他的这些“能量”从何而来?相关部门的公道正义又在哪里?是以反映,呼吁整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