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27 22:11:09来源:融易新媒体
本人许诚,男,汉族,融易新媒体,身份证号码:4306811982012*****,妻子:周红达,女,汉族,身份证号码:4306811982102*****,住址:湖南省汨罗市新市镇合心村二十三组。
具体事情:2019年5月13日我接到表姐李芳电话要我夫妻俩去汨罗市农商行人民路支行为她借贷签字担保我夫妻俩赶到银行,当时为李芳办理贷款的业务经理叫傅达,(原新市信用社主任)我向李芳表明我夫妻俩不能为她签字担保,因为我在新市信用社已经有一笔10万元贷款(傅达经手),而且我负债累累,征信有不良,有很多网贷,我妻子曾经公司做会计和农商行有很多贷款业务往来,她知道农商行的规定是有贷款的就不能担保,有担保的就不能借贷,傅经理告诉我他是接到上级领导张敬支行长的受权,要我夫妻俩签个字就是,走走过场,加上表姐李芳又和我说她这笔10万元贷款是张敬支行长的弟弟一个叫李涛的牵线打桥的,李涛在长沙开了一个小额贷款公司,这笔贷款给了6千元好处费李涛,关系都走通了随便签个字就可以,走走过场而已,一边是亲表姐,一边是曾经帮自己放贷的经理,碍于面子就签了字,成功放贷后李芳就回长沙工作了,10月份李芳突然失去联系了,我第一时间告知了傅达经理,至今也联系不到李芳,而且我现在每天都要接到很多未知的外地电话号码询问李芳下落(都是威胁还贷的),然而2020年3月26我收到了汨罗市人民法院的传票,被湖南汨罗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了,尊重法律,我乐观的应诉,但是我现在觉得我已经上当了受骗了,这笔贷款是农商行违规放贷,是典型的套路贷,李芳欠李涛小额贷款公司的高利息(1角),俩人合起来靠李涛的表哥张敬支关系放贷给李芳来尝还李涛的钱,骗取我夫妻签字做局给我,让我当冤大头,我现在是无能为力,只恳求有关部门能介入,恳求法院能还原事情的真实情况法律给我一个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