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17 18:10:56来源:融易新媒体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南湖洲镇联盟村11组居民,2020年2月20日,(疫情期间)彭学良一家私自开挖马路和屋后大堤并且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乱毁缪双喜家种植在屋前大堤边上的花草树木,现请求相关职能部门实地考查并解决:
1、位于彭学良房屋后面的马路、大堤难道是他们家个人的吗?可以说挖就挖?损毁马路、堤坝造成其他居民出行困难,难道政府相关部门无人可管吗?
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那么彭学良一家将个人田基地挖成池塘的行为难道是合法的吗?那么这样大家是不是都可以私自将田地改做其他用途?
3、对于防讯大堤及乡村主干道,个人是否可以以私人名义改建破坏?是否需向土管(自然资源)部门和村委进行申报、审批?所造成的后果谁承担?
4、防讯堤两边种树可稳固大堤,保护生态环境,未经植树人允许,只为一已私利,将花草树木随意破坏,植树人是否有权要求当事人按价赔偿?
5、村民向村干部肖建光反映此问题,该人态度极其不耐烦回答说“你不要老是跟我们反映彭学良一家私自开挖码头、屋后大堤还毁坏你家种在屋前大堤边上的花草树木这个事了。”现因此事件双方已僵持半月之久,期间一直无村干部出面组织协调,这种行为是否属于不作为?
6、现正处于多雨春耕的季节,因原有路已挖烂,而我家农田就在彭学良家的屋前面,原路已被挖毁,我家农作工具无法搬运,但彭学良一家于3月7日离开老家至湘潭开工复产,并且他家屋前也设置了档板,无法通行,融易新媒体,我家在经得同意后将之前通往农田的路修通,以便通行和运输农耕工具。(向村干部及镇干部反映、报备),但彭学良家人得知后,在村上“疫情防控群”中威胁喊话到“如果我们在他家没搞完建设之前修复原路的话后果自负。”请问此要求是否合理、合法?
以上所述均有图片、视频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