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11 17:35:36来源:融易新媒体
为了发展家庭经济,本人于2007年至2014年期间在自家自留地和老房改扩建房屋380平方米,先后投入124.8万元。本该安逸的生活越来越好,却祸不单行:
2018年4月4日上午10:27分,街道工作委员会在村支两委会上无事实理由开除了我(我在村部工作17年,开除时职务:村支部委员);2018年9月7日,我改扩建的380平房屋被无情地强行拆除;2018年11月6日,我的老母亲也受强拆房的直接牵连经多次抢救、救治无效离世…
2018年9月7日上午(我不在家),我们家改扩建的380平房屋被强制拆除,为了不影响拆除进程,在拆房前的几十分钟,街道的8个人在我家强行抓/拽/抬走我76岁健康的老母亲,老母亲当时就各种不舒服……近黄昏时,在未通知我任何家人的情况下,才将我的老母亲一个人送回家,近8旬的老人被折腾了一天,没有留下一个人陪护,当晚实在难受,第二天大清早就由邻居送往了湘潭市中心医院紧急抢救,之后两个月的时间,老母亲被断断续续送进湘潭市中心医院抢救、救治很多次无效,于2018年11月6日(农历十月初三)与世长辞,老母亲是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一生吃苦耐劳,时刻为别人着想……以上事实绝对属实,有村里几十名老百姓作证,乡派出所立案。
拆除后的房屋已不能正常使用,且建造房屋时资金均是借来的,每月需要按银行利息交付债主,而现在每天有债主上门来追债,我已不能正常生活;现欠债130多万元,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请求按国家现房屋物价实补已被拆除的380平房屋资金(①建房:380平×2000元/平=76万元,②自拆除老房屋和土地流转费18.8万元,③填土5万元,④护砌5万元,⑤安装电器10万元,⑥房屋装修10万元,合计124.8万元).
现特请有关部门及上级领导为我们老百姓做主,融易新媒体,给我一个生存的出路,万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