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7 16:53:41来源:融易新媒体
关于强烈反对社港镇垃圾转运站强行施工,请求重新选址的报告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们是社港镇源田村村民,现向你们反映关于社港镇垃圾转运处理站的选址及建设、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问题。
社港镇政府为建设垃圾转运站,在连续选了几个地方,都是离居民区很近,引起村民公愤才作罢(首先选在人口绸密的镇南社区王家组,村民阻止后,又选在淮洲村林家大屋,又遭遇村民阻止,后又选在源田村石塘组,同样的遭到村民的强烈反对。)2020年2月23日,在周围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在源田村开发区社大公路旁,离居民区只有几十米远的地方偷偷开工,村民看到后前往质询,才知道是建垃圾站,当天就有几个人前往阻止后停工,融易新媒体,政府约了村民代表第二天到镇政府协商,2月24日,村民代表在镇政府协商了一天,无果,镇政府态度强硬,威逼利诱,铁了心要动工。今天在镇政府有关部门,城管办,派出所几十人的封锁下,强行动工,引起周围群众的强烈愤慨,纷纷自发前往讨要说法,有老人,小孩。群情激愤,在这过程中发生纠纷,镇政府部门的人动手打了村民,现正在骨伤科医院冶疗。我们强烈反对社港镇政府不顾民意强行施工,请求上级部门责令社港镇政府重新选址,理由如下:
理由一:严重危害学校学生的身心健康。该大型垃圾中转站与浏阳八中的直线距离很近,距离都在几百米之内,只要一刮风,学生在课堂上就会闻到臭味,让学生们无法安心上课,影响孩子们的身体健康和学习。
理由二:严重危害周边上千群众的身体健康。该垃圾站位于人口高度密集区,距离周边民房最近的只有100米左右,500米以内的有几十户。而且该项目靠近水塘,垃圾中转站里的垃圾残液有渗透到水塘,会导致水质污染的危险。
理由三:严重危害工程建设的禁止性规定和工程建设的规律。建设部第420号文明确规定,垃圾转运站不应设在邻近学校、居民区、餐饮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该垃圾中转站附近民房林立,还有学校分布。不仅如此,该垃圾中转站投入运营后,还将把全镇垃圾拉到该垃圾场来中转处理,垃圾车进进出出,会对周边楼盘居民生活带来空气、环境等污染。这种把垃圾长距离、大批量地拉到人口稠密源田村开发区社大公路旁进行转运处理的做法,与垃圾站应修在远离居民的偏远地带的常识背道而驰。
理由四:严重危害源田村开发区的经济发展。在源田村开发区社大公路旁建设垃圾中转站,是对源田村开发区这个风水宝地自杀性的污染行为,严重损害源田村开发区的形象,严重危害源田村开发区的集镇发展战略。
理由五:严重危害中央依法治国战略。一方面,该垃圾站建设违反了国家禁止性规定。另一方面,该垃圾站未履行群众参与的论证、环评、听证、公示等必经程序,直到动工我们也没有看到建设此站的公示。项目决策过程,违反了中央要求的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的根本原则和法律程序。从立项到环评都没有进行透明公开征求源田村北源片张家组全体组民的一致意见,所有的程序都是暗箱操作,没有做到公开透明。
理由六:严重危害政府决策科学。该垃圾站选址不当,危害极大,即使强行建设起来之后,也会因为在运营过程中危害极大而被拆除,势必造成政府决策科学的损害和国家财政资金的巨大浪费。
理由七:严重影响政府的形象。在建设垃圾中转站,此消息一出,立即引起周边居民的极大愤慨和强烈反对,被周边群众称为:黑心工程、害民工程,为人民服毒工程。一纸糊涂的规划,使政府在群众中民心尽失、民愤极大,给政府形象抹黑。
由于该垃圾中转站的错误选址,使原本造福于民的民生工程,变成了害民、败德、误政的形象工程。无论是经济效益、民生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保效益、还是政治效益,都是全盘皆输的结局,输掉的不仅仅是上千群众的安宁平静的生活,也是政府的民心和支持率,也将会使市委市政府领导为社港镇的错误决策而蒙羞。
我们不是要反对建设垃圾中转站,选址合理,我们双手欢迎,积极配合政府工作。我们反对的是这将这个污染项目建设在居民区附近,建设在学校旁。我们还反对不按照正规程序、不进行公开透明让群众参与环评、论证、召开听证会等环节就贸然开工建设这样的暗箱操作工程。
现在我们的诉求就是:立即停止施工,重新选址建设!!!
联系人:张小阳135****1532
社港镇源田村村民:
张小阳 张良 张义芳 张永装 张希苑 张辉跃寻华英李应美张护国徐湘爱张煌跃
郭丰玉张子豪张旭日张雄师张洁寻细爱张涛王叶霞张湖然徐豆英张跳华
杨会英张德志张图芳张明长张跃志张并茂周新华张武装张晓张定国郑燕琼张南阳
陈兴敏寻益钦寻意德寻益斌寻卫群张兴财张炬财张会志张成林张伟华张如志寻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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