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5 15:39:23来源:融易新媒体
我是茶陵县严塘镇龙井村村民,我于2020年2月13日在茶陵政府网上信访平台不公开反应龙井村村支书号召村民以4.5元/个集体购买口罩一事(编号为432020021480318),2020年2月24日,省政务外网短信平台以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了本人,融易新媒体,严塘镇人民政府作出不予受理告知。
2月24日,本人接到村支部书记打来的电话,指名道姓是我投诉了他,并明确告知是龙井村村民群里的巡视员告诉他的。2月13日我反应的事情本是不公开的,反应的事情也并不是捏造虚构的。可是,村民群的巡视员无视公民的个人隐私,将我的个人信息透露给事件的当事人,对这种玩忽职守,甚至有打击报复嫌疑的行为感到非常愤慨,他不仅干扰我个人的正常生活,也极大伤害了人民群众参与村里事务的积极性。在此,我衷心的希望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能严肃调查,到底是什么人通过什么渠道把我的个人信息告知当事人,他的目的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