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9 09:05:32来源:融易新媒体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们是阳家村4、5组村民,现通过网络投诉村霸阳建平霸占五保户房屋基地,责任田地。
阳生庆,阳茂金两户五保户老人,是新宁县回龙镇阳家村四组的老人,生前由阳家村四、五组集体组织供养,死后由阳家村四、五组集体组织安葬。阳生庆,阳茂金,五保护的责任田、旱土全部由我村村霸阳建平一个人强行霸占,涉及十余亩责任田,影响恶劣,阳生庆继子吴志清在阳家村生活几十年,阳生庆生前一直由胡志清赡养,直到死后,村霸阳建平之父欺负吴志青,让吴志清无法在阳家村生存,逼走到宝塔村,阳生庆死后,所有屋基地都由阳建平全部霸占。
1994年1月23日发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五保对象死亡后:其遗产归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阳建平无权处理阳生庆,阳茂金的责任田,(因为阳建平与我村五保户没有达成瞻养,遗增方面的协议,阳建平也没有安葬我村五保户,阳建平也不是五保户的私生子)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融易新媒体,阳建平在阳生庆,阳茂金去世后,强行霸占房屋宅地、责任田,明显违反了《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条例》中的强制性规定,改变了五保的福利性质,也损害了阳家村整个集体组织的合法权益。
阳生庆的房屋现被村霸阳建平霸为已有照片,及村民签字为依据,村民请求政府部门核实,两位五保户的责任田地,房屋基地,应归阳家村4、5组集体组织所有,不应该为阳建平霸为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