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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重大新闻:关于我母亲被撞一事,怀化交警三大队胡作非为、欺压市民

时间:2020-02-13 03:02:37来源:融易新媒体

红网,百姓呼声,关于我母亲被撞一事,怀化交警三大队胡作非为、欺压市民...

2019年10月31日我母亲在怀化市鹤城区天星东路永晟大酒店对面骑电动车被撞,二次进重症监护室,今已花近20万医药费,保险公司1万,肇事车5万,其余自己垫付。2019年12月20日,怀化市交警三大队送交通事故认定书到我母亲病房,事故以我母亲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和连续变更两个以上车道为主要依据认定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对方以超速行驶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12月23日到怀化市交警支队申请复核。2020年1月6日复核结果维持原认定。2020年1月27日收到怀化市交警三大队于1月17日开的违法行为通知书,违法行为的理由是我母亲未取的驾驶证驾驶普通正三轮车,但是我母亲所骑的是两轮电动车。

电动车是2018年8月买的,当时没有要求上牌考证。2019年4月15日电动车新国标实施。2019年9月3日湖南省公安厅举办新闻发布会,会议宣布《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于9月1日实施,会议提到: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制度,定期3年;对超标电动车临时号牌的办理期限为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同时提到:省公安厅正在开展《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省政府规章)立法前期工作,届时将对电动自行车行驶路权、通行规则、非机动车道的建设完善等群众关切事项作出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说明省内对电动车的行驶路权、通行规则等还没有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在答记者问中交警总队长蒋建湘答道:基于稳妥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考量,在对待超标电动自行车时,我们比照电动自行车进行管理,在过渡期内,同样无需取得驾驶证。

自电动车《新国标》和《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实施以来,怀化市各交警大队陆续为超标电动车登记上牌,但因为电动车太多,每天上牌车辆有限,很多车主排不到队没办法及时上牌,对于无法及时上牌的电动车每天正常行驶怀化市交警队视若无睹,在我母亲事故约两个月后,本人于2019年12月24日到怀化市交警队、中心市场、佳惠购物中心、中国邮政、中国移动、怀化市新天地、步步高广场、佳惠华盛堂、怀化市水利局、丰和园(锦溪北路)、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牡丹富贵花园、金茂花园等等多个地方拍了上千辆电动车,上牌率几乎不到1%。此时怀化城区未上牌的几万辆超标电动车任然正常在路上行驶,既然已经认定超标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为何还能有几万辆无牌电动车在路上行驶?试问怀化城区如果有99%的小汽车未上牌是不是都能在城区正常行驶?事后我问了很多骑电动车的人,几乎没有一人知道电动车两轮车需要考证,为了更有说服力,我同时询问了交警三大队、四大队和交警支队关于超标电动车上牌考证的相关问题,三大队办理电动车上牌登记的工作人员说没有收到通知骑电动车需要考证(录有视频为证),融易新媒体,四大队工作人员明确告诉我目前还没有收到省里通知骑电动车需考证(录有视频为证),询问交警支队时支队警官不肯定不做正面回答。对于在2019年4月15日之前买的超标电动车是否需要取得驾驶证交警队比我们市民更清楚,但是交警三大队却故意刁难、歪曲事实,以未取得驾驶证驾驶两轮轻便摩托车为主要依据认定我母亲主要责任。2020年1月27日我收到了交警三大队的挂名信,是一张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日期是2020年1月17日),上面写着我母亲的电动车属于普通正三轮摩托车,实施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的违法行为,让我母亲15日之内到交警三大队接受处理。电动两轮车突然变成了普通正三轮摩托车?太无法无天了。这次事故我们至今花了近20万,这其中保险1万,车主5万,其余是我们东凑西借来的,对于农村家庭,这些钱来的不易。如果我母亲出事时怀化有50%的电动车上牌了,交警队对路上行驶的超标电动车都以机动车实施管理,我不说什么,可是上牌的1%都不到,99%的无牌超标电动车都正常在路上行驶。现在三大队居然又歪曲的说我母亲的电动车属于普通正三轮摩托车,并以驾驶普通正三轮摩托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开具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恶意定责,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恳请怀化市人民政府为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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