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05 20:25:06来源:融易新媒体
本人于1月16日从武汉至岳阳八字门亮山社区过年,疫情爆发后全家采取居家隔离。1月25日茶山社区上门进行隔离宣教,期间还询问过往,以及对生活需求嘘寒问暖,本身一片祥和。可在当日,茶山社区李主任为了不让我们出门,再未通知我们的情况下擅自将我停在楼下武汉牌照车辆双前轮轮胎气放掉,导致车胎损坏,轮毂磨损。直至2月3日社区打电话询问隔离情况,融易新媒体,我反映此事,他们才承认是茶山社区李主任放的。我体谅抗疫期间社区工作压力也大?可如此损害私人财产的手段达到隔离效果?要不要直接拿脚镣把隔离人员锁起来?我本来想立马去社区找李主任要说法,虽然已经自我隔离16天,但是还是不希望违反政府呼吁出门。但是希望政府给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