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01 07:13:48来源:融易新媒体
2019年12月11日,我女儿于下午2点左右从家楼上坠地身亡,由梅湾派出所出警,当日下午小孩内裤有血,报了冷水滩区公安局刑警,拍了尸表检测及提取,12月12日上午审案,有录音录像,当时提出了疑议,及今后的维权方式!在没有直接证据他人作案,刑警队人员判断从顶楼自跳或失足,非他人杀,当时有嫌疑人参与现场,由于悲伤,谣言,及对法律的意识浅,当时也提出了热人作案可能,尹队长问了尸剖并解释不尸剖不立案及后果是什么?下午在嫌疑人的误导,以先刑事后民事下,下午在没有录音录像下就签了结案书,融易新媒体,当时嫌疑人比我们做父母都着急拿起笔就写,由尹队长夺过去的。13日下午葬后发现疑点重重,17日再次去提出,尹队长总是放大孩子的负面情绪,并没有重点看坠楼的监控,18号并以书面形式提出了疑议及相关要求,把坠楼的监控刻上U盘刻上和到案发现场顶楼现场手把门印及脚印,19号下雨了才来,门上有手印但谁的不知道!20号和我大女一起来再次要求他们签个字,可以《行证复议》的书,仍说通报不是案子,后来没办法了才拍了个疑议视频,无果!回来路上听到他的威胁之类话,并以我老公来压我!后面一直在区公安局和市局正,市委,市政府等信访。12月30日在赵律师录音下提出了嫌疑人,至今无果,元月4日有相关的嫌疑人畏罪潜逃,他不来调查取证,还说我肚子痛帮我医肚子的话,无果!在万般无奈之下,元月16日才到了省正政府信访,16,17日分别出尸验报告和不立案通知书!害我奔波了这么久,为什么案发第2天就让我们家属就签了巜非他人杀,非正常死亡》,对死者生命权的贱踏,对凶手的庇护,对老百姓的欺骗!
因此泣求区公安局能重新立案调查,以事实说话,还死者真相,将凶手绳之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