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3 09:32:19来源:融易新媒体
尊敬的攸县人民法院院长:
您好!我们是攸县高岭社区凯顺新城小区的居民,近期因与攸县晓峰物业公司服务纠纷被晓峰物业诉至贵院,贵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作出了判决。在晓峰物业服务质量及服务态度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相差极大的情况下,判决业主全额支付管理费用;在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之后,晓峰物业拒绝移交、撤离,强行服务小区的情况下判决业主支付1元/平方的物业管理费用,并判决业主承担案件诉讼费。这种判决结果我们坚决不服!贵院的判决不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仅仅是“要与以前判的案子保持平衡”,这样的判决依据无疑是置广大业主的权利于不顾,助长了晓峰物业的黑恶嚣张气焰。晓峰物业李亦峰曾放言“在凯顺睡三年,物业费一分都不能少”“我们是从云升山庄打出来的”,贵院的判决支持了晓峰物业睡三年都要业主全额支付物业费的“豪言壮语”!如此不顾事实的判决法律的尊严何在?法院的公平公正何在?如果人民法院都不能维护我们小老百姓的权利,我们弱势群体的利益还能如何得到保护?在此我们特请求人民法院院长为我们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虽然我们弱小,融易新媒体,但我们也一定要尽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攸县人民法院(或许是某些法官)助纣为虐,不能为民做主,不保护我们的合法权利,我们将会通过不限于向中院上诉、上访、热线电话,媒体网络等等其他方式方法与攸县司法不公斗争到底!再次请求院长在百忙中抽出宝贵时间查阅我们的递交的材料并作出公正处理。我们静候佳音并不胜感激!此致敬礼!
攸县凯顺新城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