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1 09:32:59来源:融易新媒体
你们好!我叫王新刚,是邵阳市新宁县金石镇一名普通的企业职工。我请求领导们帮帮忙解决困难。
2016年,时任新宁县发改委领导职务的赵晓亮,伙同李东平,二人以承包工程的名义,从我舅舅手上借走10万元,通过我舅舅,又从我家借走20万元,商定利息1分5厘。因为当时赵晓亮以他发改委领导的身份来借钱,又说他老婆儿子儿媳都是事、企业职工,可以以他们的名誉和工作作担保,加之当时法律并没有规定借款时需要夫妻双方都签字,所以借条上只有赵晓亮和李东平的名字。此后他们二人又以相同的名义,从我母亲郑小兰手上借走18万。后来,赵晓亮认承借款26万元,李东平认承借款12万元。
2017年,因为赵晓亮、李东平二人没有归还利息,我母亲多次联系他们二人催款未果,不得已只能找到他们家里去。找到赵晓亮家里,他老婆表示很惊讶,说不知道赵晓亮和我们借款。但是也表示要我母亲不要着急,只要他的工程做完了,有钱了就一定会还给我们。我母亲相信了她。因此2017年那时候并没有去法院起诉。
而当我母亲找到李东平催款的时候,李东平当街动手打人(她当时是独身一个人去催款),还叫嚣他法院里有人,公安局有人,检察院里也有人,能把他怎么样。到这种时候,我母亲才听李东平周围的街坊领居说,他是个恶霸,横行乡里,平时不仅仅是嚣张跋扈,连到他店里吃饭的客人都打过,就因为那个客人说了句他炒的饭菜不好吃。
被打之后,我母亲在医院住了几天时间。而我当时,正在外地办事,我母亲怕影响我,唯独没和我提过这件事。半年之后,她不经意间说了一句当时的情况,才被我追问说出来。
即使是这样,我母亲为了能把钱要回来,已经和赵晓亮、李东平妥协了,答应了他们,只要还钱,这件事就不追究(案件当天已经去派出所立过案,2018年4月初)。
然而,恶犬当道,善良只会被辜负。2018年4、5月份,我母亲在街上购物,碰到了赵晓亮的老婆李雪华,就问她,到底什么时候可以还钱,李雪华非常挑衅地说了句话:“这件事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已经离婚了。”到这时候,我母亲才知道被骗了,这才找了律师去法院起诉。律师一查,赵晓亮已经把财产都转移了,房产转移到李雪华名下,连公积金都以其他名义转移了。
案件审理之后,判定赵晓亮、李东平二人以工程投资名义借款,需要连本带利归还。
然而,此时的赵晓亮,名下只有工资可扣,而李东平本身是开饭店的,并没有固定收入,导致执行中断。于是我们不得不再请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追回赵晓亮转移的财产。
由于证据确凿,法院认定赵晓亮损害第三人利益,转移财产的事实成立。
本来事情到这里就可以了结了,有趣的是,赵晓亮李雪华在审理过程中,当庭翻供,说自己借钱不是拿去做工程,而是赌博输掉了,想以此来逃避制裁,并且提起上诉。
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过程中,法官大人也没忍住吐槽赵晓亮李雪华二人的人品,说这个钱判得清清楚楚的,他们是必须要还的,除非,他们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二审结束后,我们本来以为只要等判决书下来就可以了。没想到,赵晓亮不服,还想上诉。他找律师朋友商量,说他在法院有熟人,他要收集证据继续上诉(证明他借钱赌博输掉了?去赌场开证明?),然后要那个朋友和我们说,他愿意还钱了,但是说好了,现在还,只要还本金。于是,我们得知的消息有两条,一是他要收集证据上诉,二是同时他也愿意还钱。(我敢说赵晓亮肯定是来秀智商下限的。)
关于赵晓亮的事情先到这里。接下来的李东平,是重点。
李东平动手打人这件案子,2018年立案,由于李东平最终没有还钱,我母亲找了几次派出所,要求先把他打人的这个案件处理了。金石镇派出所的干警很是重视,多次协调,帮忙找李东平,可是没有找到其本人,打电话要他自己来派出所处理这个案子,他也不来。有一次,我母亲带着干警们到了李东平家,一打电话,他在广东。
2020年1月18号,就是前几天,听说李东平在家里,我母亲又去找了派出所,这次,是碰上了负责的干警休年假,必须等到正月上班了才能处理。
于是,等警察上班的时候,黑恶分子也该休假去了吧?要去哪里找?两年了,难道为了这个小案子,也要发通缉令才能抓到人?
2020年,法院判决书已经下达了两年,由于李东平无财产可供执行,我们没有收到他一分钱的还款。并且,李东平多次威胁,他在法院有人,在公安局有人,在检察院也有人,他不怕。而这种恶人,当街打人,借外债几十万不还,居然也能评上贫困户。(此处画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