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14 11:57:59来源:融易新媒体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刘新朝,是新化县上梅镇坪山垅村的农民,以替别人老板开挖机为主要工作,一向本分老实,勤劳做事。2019年5月20日至6月10日,融易新媒体,我帮一位姓袁的挖机老板到槎溪镇厚溪村人饮工程项目开挖机挖沟渠埋设管道等,工作了21天,挖沟道3500米,每米6元,工时30个小时,按180元/小时计算挖机和人工费用共26480元。
该村人饮水工程由湖南志某公司中标,后转给承建施工方是湖南鲁班1号公司,个人承包老板为卿明雄。由于一些小误会和矛盾,该工程承包老板卿明雄就百般刁难,最后强行辞退了我。我从离开工地到现在已经过去半年时间,我数次上卿明雄那里讨工资,他都横蛮粗野地说没有,找一些胡乱理由拒绝支付。
现在已经到了年底,挖机老板则要我付挖机租赁费,而我是一分钱也没从承包方领到,承包方怎么能这样无法无天呀?!据说水利局相关领导也做了工作,但对姓卿的都苍白无力度!目前卿明雄又勾结一二个村干部和水利局的一些部门工作人员,竟然找一些不着边际的理由,明确又横蛮地说不给我们血汗钱。真是可笑!强烈请求水利局等相关政府部门真正作为起来,维护和保障我们农民工的合法工资问题,毕竟我是在为水利工作做事,是水利工程方面的工资。年底了,目前我们一家生活困难,经济拮据,我的血汗钱是一定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