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10 13:01:47来源:融易新媒体
我叫谭锡芝,男,现年69岁,系涟源市蓝田办事处光明社区八组,身份证号码:4325031950022*****,电话:133****9988。
我叫谭方元,男,现年57岁,身份证号码:4325031963122*****,电话:188****3346。
2003年涟源市规划扩建道路工程——207线(桑枣坪——幸福桥胡家坝地段),我老住房被拆除,没补偿一分钱,涟源市拆迁办仅给我一个移民指标,且宅地是由八组(本组)给我的,审批手续由村承办,而村里一直没有给我办手续。2004年,我在组里补给我的宅地上盖了两间二层杂房。如今,涟源市政府下令在2020年元月11日强行拆除,也不与本人协商,而且多次上访,融易新媒体,没有答复。
本人认为:
第一,关于房屋拆迁,我与村委会写了协议书,应产生法律效力,而且市拆迁办盖了公章。
第二,村委会没有给我办好相关手续,责任在村委会。
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因此,强行拆除我房屋,是侵权行为,为了维权,我会强烈抵制,请有关单位和媒体为老百姓声张正义,给老百姓一片安宁!
附言:我邻居谭方元与我的情况基本相同,也请关注落实。
报告人:谭锡芝谭方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