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08 00:15:31来源:融易新媒体
我叫唐庭元,辰溪县龙泉岩乡金家坳村一组村民。2016年9月,本村作为湖南省美丽乡村省级示范点,进行村中便道硬化工程。该项工程由我承包,包工包料358元每立方,考虑到村民房前屋后水沟也需要硬化,拆除的猪拦厕所也需要规整化所以无法核算方数,经双方协商总混泥土立方数按照卵石用量的1.2倍计算。整个工程实施过程由村委会派贺仕荣鉴督并记材计料(附贺仕荣原始记录),总共用掉卵石769立方,折合成混泥土共计为922.8立方。按照约定价格358元/立方计算,总计金额为330362元(短途运输费另计1.2万元)合计总额为342362元。当年,村里支付给本人160000元,后两年内又支付了20000元,共计已支付180000元。另外,在施工过程中,部分村民要求加宽加厚路边宅基地部分由村民自行负担,总计约28000元,也已经支付给本人。上述两项,村里和村民共计已支付给本人208000元。按照342362元总额计算,村里尚欠有134362元未支付给我。3年来,村里10多万的欠款一直没有给我,而村里刘家人自然组是刘本刚承包合计混泥土是70多方当年村里付给他3万元,2019年经村里协调另又付给他2.2万元。知道此事后,本人多次找到村支书贺小明交涉。他态度十分恶劣,融易新媒体,既不肯支付欠款,还说工程是国家下来的,要钱有本事找上面去要,怂恿我去上访。10多万元的欠款,对于我一个普通村民来说已是巨款。由于村里未支付欠款,我一直无法支付部分工人的工资和几万元的材料费。我本人不仅无法继续开展业务,家庭生活也陷入了困境。恳请辰溪县纪委等部门调查此事,尽快还我一个公道。
投诉人:唐庭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