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06 15:38:06来源:融易新媒体
关于长沙市雨花区跳马镇新田村北冲组私自流转集体土地的情况报告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们是长沙市雨花区跳马镇新田村北冲组村民。根据《长沙市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暂行规则》第一章、第九条“流转交易方案的议定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现今,我们队委会毛付兴、张秋莲、彭金良三位,在未通过村民大会,且全体村民集体反对的情况下,私自将集体土地六十六亩山地及水塘流转给长沙欣园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用于倾倒建筑垃圾,并于2019年12月11日与该公司私自签定土地流转协议。由此,我们四十多户家庭,共计一百七十多人的生活用水将遭到破坏,导致无水可用;水土流失将有随时塌方的危险,使我们无法居住;对长株潭绿心地区的环境将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对此,这样无视党纪国法,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我们深恶痛绝。为维护党的政策,政府执政形象,全体村民请求政府彻查此事,还大家一个公道。
2019年12月18日
以上所述,融易新媒体,情况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