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03 11:55:33来源:融易新媒体
侵吞股东巨额财产、数十位债权人血本无归,群体性事件一触即发!
关于对湖南坤德公司张长权涉恶行为的投诉
湖南坤德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之一的张长权,为达到独吞公司巨额财产的目的,竟然不通过股东大会,采取涉黑涉恶的方式,强行霸占公司印鉴,将合法股东赵振宇等以一纸通知排挤出公司,导致赵振宇全家族财产及背后的数十名集资人的权益面临巨大的风险!
基本概况
我叫赵振宇,系湖南坤德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实际股东为我父亲赵志强),2017年12月我与张长权合作开发赫山南市场、中核缇香名苑二期两个项目。双方约定合作模式为:我以南市场35亩土地和中核缇香名苑二期40.7亩地(共计75.7亩)开发项目入股,张长权以承担项目开发全额出资义务入股,融易新媒体,两个项目双方各占50%的股份。
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张长权因无法履行出资义务,致中核缇香名苑二期地块协议责任违约,造成该地块收购失败,致使我股东单方面直接损失达数千万以上。且在南市场项目建设中张长权联合施工方恶意拖延施工进度,原本240天的工期,至今施工时间达两年之久,并且对项目销售采取消极的态度,其主要目的以获取项目中其投资款巨额利息并侵吞我方资产。且张长权独揽公司行政印章、财务印章、银行U盾和销售管理权,四处造谣说我股东在公司没有股份,强行开除包括我股东本人及我方在公司上班人员,怂恿债权人对我们家族进行起诉以达到侵占我方股份财产的目的,势必引起我方债权人债务无法偿还,必将导致严重的社会群体性事件发生。
抢夺印鉴
湖南坤德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股份比例为肖阳春60%,赵振宇40%。其中肖阳春为赵振宇、张长权、严洪波、袁子牛股份代持人,代持的股份比例为:赵振宇10%,张长权17.5%、严洪波17.5%、袁子牛15%。坤德置业公司的实际股份比例为:赵振宇50%,张长权17.5%、严洪波17.5%、袁子牛15%。2018年1月份公司重新组建以来,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等印鉴及银行U盾共同监管及使用,2018年10月份开始由袁子牛派徐志君专门负责保管公司公章等印鉴并监督印鉴的使用情况。
2018年11月6日下午,张长权自认为向公司投入的资金较多而不能控管公司公章等印鉴,遂不满意由股东袁子牛保管公司公章,便派其弟弟欧国锋向徐志君索要公章印鉴,因徐志君未接到袁子牛指示,不愿将公章交出,欧国锋便动手打人进行抢夺,抢夺过程中致使徐志君额头受伤。随后徐志君报警,赫山派出所民警出警。在民警现场处理过程中,张长权硬是从徐志君手中将公章印鉴抢下。在违反《公司法》及《企业财务制度》的情况下,公司公章和财务双控U盾一直由张长权方控制,我多次要求公章及财务U盾进行共管,并要求召开股东会,但张长权方一直不予理会。
强行变更
2019年6月28日,在未经公司营销总监朱策、营销副总郭志强,总经理郭素勤和我同意的情况下,张长权以远低于公司规定和房管局备案的价格将公司门面6-111卖给经他舅舅欧年生介绍的朋友吴跃辉,导致公司利益受损150多万元。2019年10月21日,张长权方在未知会公司任何人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公章在益阳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房屋开发科将公司销售网签管理员进行变更,将网签管理员赵亚丽(股东赵振宇妹妹)变更为他表弟欧国锋。至此公司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财务U盾,网签U盾全部由张长权非正常控制,而我持有公司50%的股份,从行政到财务再到销售,我对公司没有任何的管控权。原以为张长权会负责任的处理公司事务,公平公正的对待各股东,但从2019年1月份开始,他所有的所作所为都是在损害公司利益,侵犯股东权益!
胁迫签不平等意向书和协议
2019年1月17日和19日,张长权胁迫我签订了严重不平等的意向书和协议,这不是我的真实意愿。事情经过:起因是益阳中核置业有限公司缇香名苑二期地块的项目(715项目),该项目我及我父亲赵志强(益阳碧云置业有限公司)已控制三年之久,在与张长权方三位股东签订的共同开发协议中,因我有项目优势,此时土地价格已升值超过100%,张长权方说他们有几个亿的资金优势,所以经双方商定南市场项目及715项目我不需要再投入任何资金,全部由张长权方出资,各占50%的股份。后因张长权方没有资金,而致使益阳碧云置业有限公司未能拿下该项目,张长权方强行说我父亲黑良心把他们甩掉而与他人合作为由将此责任全数推到我父亲赵志强(碧云置业法人代表)身上。1月13日,张长权约我父亲赵志强商量此事,并召集多人到公司售楼部,要求我父亲和我就中核二期地块项目作出赔偿,并在与他的282万借款(该笔借款实则是我父亲与绿景集团-中核置业母公司请求退回400万给我方的周转款项)的借条上重新写上约定利息和提前归还借款时间,并要求益阳碧云置业有限公司对借款作出担保,实际我已将我工商登记的坤德置业40%的股份就该笔借款于2018年2月份作出了质押,该股份价值远大于此笔借款。
恶意起诉和封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