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01 14:17:25来源:融易新媒体
关于对《隆回自然资源局2019年12月24日对阳爱泉信访的答复意见书》(以下简称《答复意见书》)的复查申请
隆回县人民政府:
我叫阳爱泉,手机号码189****9899,身份证号码(4305241985112*****),根据《信访条例》有关之规定,我对2019年12月24日隆回县自然资源局给我的《答复意见书》几点不服:
一,委托不是分割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虽然对不法占用土地的处罚等行政处罚委托下发给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但仍应具有对受委托组织实施委托范围内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利,并对该活动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避重就轻,知法违法
在给我的《答复意见书》中,隆回县自然资源局仅对违法人刘光顺有没有建房申请资格进行辨解性答复,但却对刘光顺不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这一重大犯法事实只字不提!
三,公示有异议
1,融易新媒体,在给我的《答复意见书》中说刘光顺申请建房经得多数户主同意,公示无异议!但,我们所在几户就没有签字同意!
2,根据2019年11日30日隆回县《电视问政》栏目出示的佐证照片显示,该公示报告与隆回县楚才中学2019年7月份招生海报贴在一起(公示内容见附图照片),上面说公示日期为2019年元日10日至25日,那么我请问:隆回县楚才中学2019年下学期的招生简章2019年元月份就出来了吗?;楚才中学2019年高三年级获奖学金同学名单,也就是农历2018年腊月初就有了吗?这种明目张胆的弄虚作假行为真是让人汗颜!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在此,请求隆回县人民政府对隆回县六都寨镇镇政府批准同意刘光顺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的违法审批手续依法予以撤销!并严惩村委与六都寨镇政府相互勾结丶不守规矩的行为!
申请人:阳爱泉
2019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