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31 08:59:30来源:融易新媒体
尊敬的县委、市委领导:
您们好!
我们是来自长沙县榔梨镇大园社区的住民,现因长沙地区的发展,地铁六号线规划需在我们社区建设轨道维修中心,所以国家对我们社区部分土地进行了征收工作与补偿。
我们作为国家公民是完全支持国家建设与发展的,我们也是愿意配合国家的征收工作。有谁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家乡越来越美好,又有谁不愿意看着自己的祖国越来越强盛。但是这一次的国家征收工作的的确确的使得我们心中的落差非常大。
我(徐惠)和我的丈夫(周志)系因长沙县榔梨镇民政福利工厂需要相关技术人员,从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探机械厂调配至此。我的丈夫持有残疾证(三级),融易新媒体,该厂也属于政府特殊照顾的单位。在福利工厂工作期间,我家也一直未享受单位福利分房和其他所有政府优惠房屋政策。凭借多年省吃俭用的工资及筹借款于1994年经瓦窑村组织的同意后和在榔梨镇国土局的见证下,购买这块土地共333㎡及该块土地上的一幢旧房148.5㎡。该土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类型,而我们的户口属于非农业户口。1998年因旧房年久失修,不再适宜居住,通过向镇国土局进行申请重建(150㎡),且批复面积为150㎡。上述事实中我们依法依规缴纳了契税和其他税费。该房产及土地为我们家唯一的居住场所。2005年长沙县榔梨镇民政福利工厂因相关政策和效益问题被买断,而此时我们买断后工资仅为400元/月,无其他经济收入来源,儿子正在大学读书需要学费和生活费,又因丈夫是残疾人,另寻工作确实不便,我们当时也向居委会和镇政府申请低保补助,虽然居委会和镇政府未能批准通过低保补助,我们还是艰难地度过着这个最为灰色的时期。但屋漏偏逢连夜雨,2006年由于交通意外,尽管我们极力抢救,我的丈夫还是离开了我们,留下我和我的儿子相依为命。而肇事方因为家庭贫困,在政府和法院的调解下我们也未再继续追究其法律责任。
直至2018年底,我们了解到我们社区极有可能被征收供国家发展建设使用,虽然极为不愿离开这块生活了20余年的土地,但支持国家建设应为每个中国人的觉悟,在心里我们是做好了配合工作的准备。但2019年政府拆迁办来到我家做拆迁工作和拆迁补偿说明的时候我们全家是完全无法接受的:因我们家庭属于非农业户口,家庭人员是没有拆迁补偿费;合法风景林183㎡及房屋150㎡所得拆迁全款及政府拆迁奖励一共为人民币73万余元;拆迁政策中的独生子女证及其他补偿也与非农业户口拆迁户无关。并且拆迁办工作人员出示的国土局证明中提及我们家的合法建筑面积为120㎡,与我们手中的建房证面积明出入较大。
政府的拆迁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的态度的极为诚恳也表示能够理解我们家为何难以接受拆迁政策的:以目前长沙县房产均价7000元/㎡计算,我们如需购买同等面积、适宜居住的商品房约为110~130万元人民币,其中还不包括我们家之前不用考虑的物业费及房屋契税。以国家政策补偿的73万余元是完全无力购买到适宜居住的商品房,但是拆迁办工作人员也只能按照相关拆迁政策来执行。
拆迁办人员于2019年12月27日再次来到我们家,告知他们尽力向政府其他单位反映我家的特殊情况,也会向各级领导申报限价房(5300~6500元/㎡,大约140㎡~150㎡),我们也明白这是政府对我们的关怀和照护。但是即使按照5300元/㎡计算,140㎡面积,装修费用按1200元/㎡计算,也需要91万元,而政府补偿给我们的74万元是无力购买住房的,难道我们还贷款偿还拆迁征收补偿来的住房吗?在住房的居住面积上我们已经做出了让步,毕竟原来也是一家四口生活的住房而当时镇国土局来人验收时告知我们建筑面积确实超过了批准面积也当场缴收了费用并承诺回办公室会对建筑面积进行更改,我们是相信政府工作人员的,也就没有去查询。现在拆迁办人员也只认可120㎡的合法面积对我们进行补偿,这个委屈实在无处可说。
尊敬的各位领导,像我们这种情况拆迁户应该如何继续生活下去。国家在变好,我们也属于国家的一部分,也同样希望沐浴在新中国幸福之中。望您们看到这份情况说明,予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