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28 08:49:44来源:融易新媒体
2018年8月,违反《公司法》第十六条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打点步伐》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议中股份及张建军采纳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办法,主办券商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收到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
担保本金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9%, 二、违规对外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88%,涉诉金额215万元,仍有577.77万元尚未偿还,以及新增违规对外担保的风险提示公告》显示。
张建军、谷应兰夫妇未偿还借款被起诉。
持股比例34.43%。
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短期偿债能力严重不敷,2015年9月,至公司2016年4月挂牌时,但迟至2019年4月才对上述诉讼情况进行增补披露;2018年6月, 截至2019年8月31日,四川议中新质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议中股份”,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打点步伐》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但公司迟至2019年8月才对上述担保履行内部审议措施并披露,涉诉金额388万元,836855)存在以下问题: 一、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且相关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和披露,公司以代合江旭源商贸有限公司归还贷款的名义,2017年1月, 三、未及时披露重大涉诉。
议中股份自2015年至2018年持续吃亏,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连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规定:主办券商应督导挂牌公司成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打点制度,注册成本5245.10万元,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打点步伐》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张建军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连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议中股份2018年8月向张建军、谷应兰夫妇借款350万元及向泸州市金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相关借款居间费提供担保,议中股份为张建军、谷应兰向自然人舒某借款350万元及相关借款居间费用提供担保,公司因负担连带担保责任被自然人舒某起诉,相关欠款转挂预付合江旭源商贸有限公司款项,于2016年4月21日在新三板挂牌。
对于上述可能对股票价格影响较大的重大事件,2016年1月,但公司迟至2019年5月才对上述诉讼情况进行增补披露;2019年5月,随即转入实际控制人张建军、谷应兰全资拥有的四川嘉腾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融易新媒体,经查。
华西证券于2019年8月19日发布的《关于四川议中新质料股份有限公司连续吃亏、连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公司于2018年5月7日收到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但议中股份迟至2018年9月才对上述对外担保行为履行内部审议措施并披露,担保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2.46%,议中股份为张建军、谷应兰向自然人钟某平借款500万元提供担保。
其中740万元最终别离流向谷应兰个人账户、实际控制人全资拥有的泸州富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和四川嘉腾置业集团有限公司,002926.SZ),但迟至2019年8月才对上述诉讼情况进行增补披露。
公司因负担连带担保责任被自然人钟某平起诉,包罗但不限于会计核算体系、财政打点和风险控制等制度。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13%,违反《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打点步伐》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2018年4月,代张建军个人归还合江县银丰都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息280.49万元,议中股份因负担连带担保责任被泸州江阳全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实控人及其关联方以占用公司资金为目的与议中股份累计发生关联交易1598.26万元, ,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挂牌后,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打点步伐》第二十条规定,损害了挂牌公司利益,2017年5月至2018年2月间,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3%,议中股份未按规定履行事前审议措施,议中股份向自然人杨某账户转账647.77万元,议中股份创立于2011年1月17日,2018年8月各方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协调下告竣和解协议。
持22.95%比例股份, 中国证券监督打点委员会四川监管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监管办法决定书(〔2019〕53、54号 )显示,以及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重大经营决策的措施与规则等,议中股份向合江旭源商贸有限公司转账900万元,涉讼金额3300万元,当事人张建军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谷应兰为实控人、大股东、最终受益人,且尚有占款1035.42万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未偿付,且相关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审议措施及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