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16 11:22:52来源:融易新媒体
本人是合法公民,但现在受到不公正对待,现将情况举报如下:
1.2018年4月,我与谢常青在石鼓区法院被判决离婚,由于谢是过错方,我在庭审过程中提出他有重婚行为,但法院只以感情无法和好为由,判决离婚。法院违背事实只为结案率而草草了事,造成受害人一度精神崩溃。
事实上,在婚内,谢常青就与异性赵某以夫妻名义同居长达至少3年时间,2016年7月24日晚上,还被我与当地警察捉奸在床。婚内,融易新媒体,多次发现他俩厮混在一起直到2019年3月8日,且还亲眼看见谢和赵的女儿在石鼓妇幼保健院出生,我与谢是2018年4月底离婚正式生效,还不到一年时间,他们的女儿就出生了。
因此,2019年3月28日(有效起诉期限内)收集到所有证据后就到石鼓区法院自诉对方重婚,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但石鼓区法院一次次推诿,法院踢皮球要我找公安解决,我一次次被忽悠直到现在还没立案,眼看马上就快到期了,法院把我的案件扔在一边,不管不顾,直到现在还没给我立案。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应在收到起诉材料后给当事人出具收取材料登记,当时我就提出要法院登记下收到材料的依据,法院法官说:收材料的人是临聘人员,不予登记。可笑的是:象征国家司法形象的机构的工作作风竟然毫无严谨可言!
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在受理案件7日内应该正式通知起诉人是否立案,而石鼓法院直到现在以各种理由拖延立案,时间过去8个多月了,到现在还没动静,望有关部门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