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14 20:14:58来源:融易新媒体
我是邵阳县塘渡口石桥村民。去年4月跟邻居建房因高度发生纠纷事宜,再次向上级部门反映,请求公正、公平、合情、合理、合法处理。
一、跟村委反映情况要求村委来调解,因村委书记是他家亲戚推脱无法解决为由,任由事情矛盾发展至今。我们请求镇司法所相关人员来调解因他三兄弟强硬态度坚持要建四层楼5分钟左右协商无结果。本人还是抱着邻居和谐相处的美好愿景。多次发动村里乡亲劝说放弃建四层的想法,经济我们愿意承担补偿。可他兄弟认为他家人多势众,我势力单薄无力跟他们抗争,还放出话,要打要杀,打官司随便。打他家人多,打官司需钱他有三家。多次请求镇政府,国土所及各职能部门反应情况都是踢皮球一样反复折腾无果;迫不得已上诉于县人民法院,而一审法院判决书驳回一切合理,合法诉求。现我把法院判决书适用法律错误进行表诉,他家基宅地是二栋老房改修一栋四楼完全不吻合法律法规之规定,他家前方留有十多米空地而后面离我基宅地1米左右做为滴水余地,前后左右房屋都只有最多三层,根本就是不适合农村建房规划及布局,这种违背农村千百年历史传承下来的前低后高之民风风俗。根据物权法第83,89条之规定,严重影响我通风采光、日照之权益。另外,法律也有明确规定,我物权成立在先,后成立物权必须尊重不得影响先物权,法院审查期间唐付国递交的证词是虚假的,融易新媒体,法庭根本没有当庭资质而法院采用证词是违规的,而我方提供的证据及法律依据全部被法院否定,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国家文明规定建房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才能动工他家没有任何审批手续而法院不顾违法建筑不顾这种错误判决我坚决不服,上级领导可以查看判决书,在法院审查期间他三兄弟强行修建房屋时法院根本没来任何措施任意他家修建,我家阻工时上报镇政府,国土局无任何领导来处理,报警后警察公然说他家建房我无权阻止,而我力据争辩希望警察不要知法犯,来了现场也是偏袒他家,以后他家多次强行加建多次报警不出警,一审期间判决书还没下达前他家就知道他家赢了,难道他家是买通法官或有后台,当我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期间他家也是继续修建根本没有把我家及法律放在眼里,嚣张跋扈的傲慢让人气愤。二审法院开庭后进行一次协调,我家愿意赔偿5万元/也是因他家强硬态度结束,其实我建房后还欠账10多万。各乡亲都知道我的经济情况,但我为了世代安宁、和谐相处,忍痛愿意赔钱化解矛盾。可他兄弟得寸进尺,要求我赔偿15万一分不能少就不建四楼。这种无理要求我做不到,而且我也是无力承担。在此段时间,我辞职回家处理及老公七次回家协商,开庭全家经济及精神损失惨重。各位领导,我也是仁至义尽了。在二审期间,我家也多次要求村镇政府国土部门,但也没有任何人来过现场。当我去市信访省信访时,村里、镇政府才重视,在省里信访时镇领导承诺要我不要信访上诉了他们来解决。当时我相信领导、相信法院一定会公正判决。结果是维持原判,对二审法官漠视事实依据于不顾的过程表示高度怀疑。各位领导二审判决书可以查看我不再表达,从长沙信访后镇里有领导开始过问纠纷,我也表达了很多诚意还是希望能协调一下,当镇政府大部分人都是出生在农村领导都认同民风民俗的习俗确实如此,判决书也看了也存在判决不公,不健全,细节我不做陈述了,当我相信镇政府领导时,每次他家强建时刻通知领导来阻止都是要么在开会,要么没时间推脱,而且多次电话不接或直接挂,到办公室当面请求出面阻止都忽悠应付态度,有些领导当我面说他家是违建坚决不能建,也绝对不会帮他家办理建房申批手续,如果他要再建一块砖就把它拆下来话说得坚定而实际都是空话,说一套背后做一套就算来到现场他家也是继续动工没有真正做到出具行政处理停止建房。
二、从一开始他们兄弟还没有修建四层,我们把情况反到政府领导听,他们答应了给我们处理。还没有修建四层到现在他们家,已经修好了四层楼,这就是政府领导给我们这样结果,良心在哪里?口口声声对我讲只要他们手续没有下来,在强行修建,我们来执行。可是没有一次执行。
上级领导,在整件事过程中,我们是老实人保持克制,一直让事态没有升级。可政府的行为及他兄弟欺人太甚的行为,让我家悲愤万分,步步逼我走入绝望的边缘。社会上的惨不忍睹的案子都是逼出来的,这种破坏农村稳定团结,无视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背后保护伞的无良知的领导们,做人做事不要做绝了,请你们住手。人在做,天在看,我相信上级党和人民政府一定会对我有一个公正的答案,很多细节由于我的水平有限无法完整,请求上级来调查时我把所有及录音交给领导。
报告人:王东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