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08 10:32:35来源:融易新媒体
本人于2019年11月5号下午五点钟左右骑摩托行驶在芙蓉中路和人民中路交叉口等待红绿灯,执勤交警立马拦下我的车,由于本人当时没戴头盔很自觉熄火停车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给执勤交警同志,然后交警说你闯禁了,摩托车不能行驶在市区,而且市区已经禁摩。我问禁摩标志在哪里我并没有看到您所说的禁令标志,您看见我违反禁令标志了?有没有证据能否出示?回答是进城入口就有标志,执勤交警就指着人民中路口上方禁停标志说就是这个,融易新媒体,我问那如果闯禁是必须该路段有指示标志啊,问题该路段没有标志怎么能扣分?当时本人很配合执勤交警同志工作,没有禁令标志的地方被处以违反禁令标志的认定,而且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其中第第十六条摩托车驾驶人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以一百元罚款。当时我也申诉了,交警同志你罚款可以,扣分我不认,一共两张罚单一张是没戴头盔我签字了,一张是违反禁令指示标志行驶代码13440罚款100扣3分我没签字,写了有异议该路段无禁令指示标志。现在恳请长沙市交警大队审核撤销代码为13440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