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05 09:20:31来源:融易新媒体
关于反映安化县违纪违规新建罗溪水电站的
举报信
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因安化县顶风作案,毁良田新建“罗溪水电站”,特实名举报如下:
一、党和国家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严控新建小水电。
2018年,审计署《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结果》发布,曝光长江流域小水电建设带来的生态问题。小水电无序开发,建设密度过大,导致333条支流断流,断流河段总长1017公里,河流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对长江经济带目前存在的问题。
随后,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四部委出台水电【2018】312号文件《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严控新建小水电项目。重点核查项目生态保护及立项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取水许可、土地预审、林地征用等手续。审批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对已审批目未开工项目,全部进行重新评估。
二、安化县顶风作案,毁良田建电站。
安化县除年发电量21.74亿kW·h的柘溪水电站、2.912亿kwh的东坪水电站、2.952亿kw/h的株溪口水电站外,共有小水电站77座,资水一级支流洢水流域内已建小水电站35处,保护和修复河流生态系统问题突出,任务艰巨。
2019年10月8日,刚庆祝完建国70周年,安化县长塘镇洢水河“罗溪水电站”隆重开建。当地群众两次自发抗议,均未能引起当地政府反思。
“罗溪水电站”无合法用地手续。仅有部分林地审批,未办土地使用手续,系违法毁坏、侵占耕地、基本农田,保守估计有上百亩。
“罗溪水电站”立项已失效。2011年,安化县发改委(安化改字[2011]69号)核准立项,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有关“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的规定,立项早已作废。
“罗溪水电站”未依法进行环评。电站装机容量4500(KW),单机装机容量1500(KW),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但“罗溪水电站”没有。其2006年3月(到现在13年了)规避法律以单机装机容量小于1000千瓦的小水电项目要求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依法无效,且未依法在5年内重新审核。如新建应重新进行环评。
“罗溪水电站“取水许可已经作废。其2009年7月取得的取水许可,根据《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规定,两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开工建设后停工一年以上的,由原批准机关无偿收回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
前述任何一条,都不符合开工条件,相关部门又是如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新建小水电站,手续不全包装成符合开工条件而顶风作案的呢?
三、顶风作案,应严惩不贷。
“罗溪水电站”早在2011年11月,因建设用地系强租良田70多亩,山土130多亩而来,引发当地村民联合向各级政府控告维权,被国土主管部门依法叫停。八年过去了,当年毁坏的良田已经复耕,河道早已恢复成昔日的模样,生态环境本来得到了修复。
而今,电站开发公司利令智昏,起尸还魂新建重建“罗溪水电站”,有违国家政策方针;肆意侵占良田耕地,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应以非法占用耕地罪严惩不贷。长塘镇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干部于政策与法律于不顾,政治站位站歪,不符合开工条件下令开工,争当黑保护伞,对这样的领导干部也应一撸到底。
综合所述,罗溪电站的违法违规开工,置国家的法律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不顾,真是胆大妄为,法律难以容忍,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及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融易新媒体,本人强烈要求上级政府及相关执法执纪部门的领导,依法依规予以立案,并予严肃查处,以维护法律的公正及尊严。
举报人:安化县长塘镇罗溪村村民李稳石
联系电话:155××××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