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13 01:11:17来源:互联网
近日,安次法院与安次公安局协调联动,找到无联系方式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害人高某顺利把追缴的10万余元执行款发放到高某手中。
2017年7月,高某在QQ上与一女孩相识,成为男女朋友后,女孩将其带到辖区内某村,被告人刘某和陈某非法限制高某人身自由,强迫其加入传销组织,并以暴力相威胁,转走高某106000元。同年8月,公安侦查破案后,我院以刘某和陈某犯非法拘禁罪和抢劫罪,各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不等,罚金两万元,并将106000元予以追缴。
判决生效后,刘某和陈某一直未将款项返还高某。随后,此案移送执行局强制执行。执行局副局长宁学猛收到案件后,立即了解详情,通过实地、电话沟通并告知刘某和陈某及家人相关法律规定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后果,经过多次耐心劝说,被告人的家人同意还款,当日即将款项打到法院执行局专项账户中。
款项到位后,宁学猛立即拨打高某在案件侦办时留下的电话,结果打过去是空号,为尽快将106000元退赔给受害人,执行局领导第一时间联系西小区派出所,请求帮忙查找当事人高某,派出所干警全力配合,查询到高某户籍地为河南省偃师市某村,并迅速找到高某家人的联系方式,于第二天,派出所干警陪同被害人高某来到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将法院专项账户上106000元转到高某银行卡上,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收到案款后,高某激动地说.之前以为这10万余元已经回不来了,因为此案,造成心理上的警惕,把之前的手机号就换掉了,现在陌生号码也不接,没想到,你们竟然一直在处理这件案子,帮我追回这份钱,非常感谢你们,同时谢谢派出所同志,能够找到我!”
在此次查找高某的过程中,法院执行局联合安次公安局,顺利找到被害人,并立即给付执行款,融易新媒体,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此案顺利执结,充分体现了法院和公安局部门为了群众利益,积极协调配合,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