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易新媒体
快捷导航 融易新媒体

经济

热点追踪

自媒体

主页 > 观点 > 投诉平台 >

国之源投资(海南)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及个人涉嫌传销被冻结账户

时间:2021-04-16 22:08:42来源:互联网

今日,中新观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注意到一则题为《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之源投资(海南)有限公司行政监察...

今日,中新观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注意到一则题为《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之源投资(海南)有限公司行政监察(监察)其他行政裁定书》(以下简称:《其他行政裁定书》)。

国之源投资(海南)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及个人涉嫌传销被冻结账户

因涉嫌传销被巨野县市监局冻结账户

国之源投资(海南)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及个人涉嫌传销被冻结账户

据《其他行政裁定书》显示,申请人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被申请人国之源投资(海南)有限公司、国鹏启(江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国泰民安鸿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周广、汪民梅、向仁章、胡美凤、覃多艳、李小梅、李瑞珍、杨恒、张酒根、孙红妹、刘海清、刘云玲、汪明霞、吴亚萍、程忠、程颖丽、李登申、田正法、何菊香、薛智远、高福海、孙秀兰、俞优莲、刘会文涉嫌传销一案中,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申请人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月20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国之源投资(海南)有限公司、国鹏启(江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国泰民安鸿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周广、汪民梅、向仁章、胡美凤、覃多艳、李小梅、李瑞珍、杨恒、张酒根、孙红妹、刘海清、刘云玲、汪明霞、吴亚萍、程忠、程颖丽、李登申、田正法、何菊香、薛智远、高福海、孙秀兰、俞优莲、刘会文名下的银行存款采取保全措施。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保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九条、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国之源投资(海南)有限公司、国鹏启(江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国泰民安鸿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周广、汪民梅、向仁章、胡美凤、覃多艳、李小梅、李瑞珍、杨恒、张酒根、孙红妹、刘海清、刘云玲、汪明霞、吴亚萍、程忠、程颖丽、李登申、田正法、何菊香、薛智远、高福海、孙秀兰、俞优莲、刘会文在金融机构的存款。被申请人姓名、开户行及保全冻结金额详见附件。

案件申请费5000元,暂由申请人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国之源投资(海南)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及个人涉嫌传销被冻结账户

据天眼查APP显示,国之源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曾用名:国之缘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12日,注册资本为1349万元,周广担任法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持股51%,徐超持股28%,王兆福持股11%,潘正恒持股10%。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被冻结账户的国鹏启(江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青岛国泰民安鸿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法人均是周广,分别成立于2020年5月6日与2016年月5日。

因涉嫌传销被曲周县市监局冻结5300万元

国之源投资(海南)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及个人涉嫌传销被冻结账户

此外,今年3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就公布题为《曲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之源(江苏)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行政监察(监察)其他行政裁定书》(2021)冀0435财保1号(以下简称:《行政裁定书》)。据《行政裁定书》显示,申请人曲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被申请人国之源(江苏)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国之源(江苏)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从事传销、组织策划传销一案中,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申请人曲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月11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的账户予以冻结,冻结金额为53000000元。

标签:
 
近期热点

最新消息:东安县公安局,我们怎么不担忧? 06-11

最新消息:湘潭县雪松北路违建整改进度如何? 06-12

反映衡阳市气象局消极腐败 06-13

最新消息:浏阳市碧桂园违建垃圾站,请问政府到底拆不拆? 06-26

融易媒体:为什么江永县吉乐小卖部霸占公共设施还未拆除? 06-26

热门文章
热点 热点追踪 网站首页 热点 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