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04 17:56:47来源:红网
关于强烈要求立即查处湘潭祥和物业管理公司乱收费的投诉
《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物业服务费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方式收取,具体标准和方式由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应当在指导价范围内确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方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任何未经合同约定并经公示的费用。
湘潭县尚御尊城小区自第2016年一期业主入住以来,该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公司湘潭祥和物业基于多数业主不知情,有意一直没有张贴县发改(物价)部门核准的红头收费文件、收费项目及标准,存在严重的乱收费和超标准收费问题,几年来累计非法收取的费用总额不明。请发改、物价、市场监督等部门查清事实,从重处理,物业公司向全体业主公开道歉,清退费用并作出补偿。
同时,基于该物业公司长期以来的乱作为、不作为、缓作为现象,给众多业主带来无尽困扰,在多次劝说、投诉无效且物业服务质量无明显改善的情况下,现小区业主忍无可忍,强烈要求县住建部门依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和部门职能职责,牵头协调有关单位,尽快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立即更换尚御尊城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有效保障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