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05 13:24:15来源:红网
本人于2013年10月购房,融易新媒体,多年来由于各方面原因未办理产权登记!今年八月份开发商在小区贴出通告:每家每户需缴纳3000~12000元左右加方款,否则不能办理产权证明!
我们并没有得到综合验收合格证明和面积实测报告!大家都很芒然质疑加方(面积)从何而来,我们多个业主一起到房管局不动产找到当时为我小区测绘队,了解到:增加的面积是飘窗!又到规划部门查到小区户型规划图,了解到是飘窗由飘台被该成了落地窗,而落地窗这块地也没在合同图纸上,这是属于开发商擅自更改建筑结构造成的结果,也未向规划部门申请备案,(现在已经违规收取加方款150万左右)严重侵犯业主们的利益,为了和谐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望各级领导核实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