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在外滩金融峰会上语惊四座,直言银行是当铺思想,巴塞尔协议是“老人俱乐部”,在金融行业引发巨大争议,关于大型科技公司的创新风险及后续监管思路一直是热议话题。坊间更是热议不断,有网友戏称“蚂蚁金服”已变成“马已今服”。 11月2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对蚂蚁集团实际控 制人马云、董事长井贤栋、总裁胡晓明进行监管约谈。第二天,蚂蚁集团港交所公告暂缓H股上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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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在外滩金融峰会上语惊四座,直言银行是当铺思想,巴塞尔协议是“老人俱乐部”,在金融行业引发巨大争议,关于大型科技公司的创新风险及后续监管思路一直是热议话题。坊间更是热议不断,有网友戏称“蚂蚁金服”已变成“马已今服”。
11月2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对蚂蚁集团实际控制人马云、董事长井贤栋、总裁胡晓明进行监管约谈。第二天,蚂蚁集团港交所公告暂缓H股上市。此前,上交所也发布消息,决定暂缓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
争议之下,监管出手。11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监管主体,并对网络小贷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风控体系、单户上限、信息披露等问题作出详细规范,划定了限制跨省展业、联合贷款出资不低于30%的若干红线,加大了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力度。
网络小贷业务将迎来统一管理。那么,《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亮点?又将会产生哪些影响?
未经批准,小额贷款不得跨省开展
《征求意见稿》厘清了网络小贷业务的定义和监管体制。具体来看,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批准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依法颁发网络小贷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网络小贷业务应当主要在注册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贷业务。
“以文件形式赋予网络小贷正式的牌照身份,即颁发网络小贷业务经营许可证,符合条件的将成为持牌机构;此次,小额贷款公司原则上不得跨区,跨区需要特批。相对来说,缺乏许可的将会被列入非法金融活动的范畴,对明确合法与非法、使网络小贷业务正本清源具有积极意义。”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说道。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进一步明确了经营网络小贷业务在注册资本、控股股东、互联网平台等方面应符合的条件。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针对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应当主要在注册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的规定,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近年来网络小贷业务规模扩张过快,一方面通过跨省经营,突破经营区域限制,迅速将业务拓展至全国;另一方面通过多种方式融入资金,突破融资杠杆约束,急剧放大杠杆倍数。特别是一些互联网公司通过小贷公司发放网络贷款,野蛮进入信贷领域,经营管理粗放,侵害消费者权益,也影响金融稳定。因此,新规非常有必要。
个人借贷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针对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存在的问题,《征求意见稿》从多个方面作出规范。
董希淼介绍称,第一,强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主要在本省经营,极个别经过批准才可以跨省经营,且将审批权限放到银保监会;第二,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应遵循小额、分散原则,个人借贷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及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机构借贷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第三,对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联合贷款作出限制,小贷公司出资比例不低于30%,约束小贷公司通过联合贷款过快扩张;第四,提高网络小额贷款资本金门槛,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在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看来,市场非常关注大幅提升网络小贷门槛。“比如注册资本,征求意见稿要求本省区域内经营的网络小贷注册资本起步门槛是10亿元,如果是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的网络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亿元,且均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根据这一标准,目前多数网络小贷公司都难以达标。申请全国性业务的网络小贷公司将更难,需要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规定,对自然人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0万元,不得超过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该两项金额中的较低者为贷款金额最高限额;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方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00万元。
专家表示,此项规定对当前网贷机构影响较大。目前,在金融机构与科技公司合作中,资金大部分来源于金融机构。在对个人和小微企业的联合贷款中,90%以上的资金来源于银行业,有的高达98%以上。当前,互联网金融信贷产品背后的资金来源于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信托等多类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