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03 11:25:18来源:红网
尊敬的领导们:
你们好!我们是新天地商业广场的业主们,融易新媒体,请政府领导为我们百姓做主。具体情况如下:2017年上半年我们业主和安仁县新天地百货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安仁新天地商铺买卖合同》,2017年10月1日新天地商业广场营业使用。
诉求一:按照合同约定,三年内办理产权登记,到目前为止都没有办理;诉求二:按照合同约定,三年返租期已于2020年9月30日到期,从2020年10月1日起由业主们自行收取租金,时隔一个月了,商铺在正常营业,而新天地百货贸易公司至今都没有人出来与我们业主商议租金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