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10 16:34:32来源:红网
本人乃是一普通老百姓,于2020年8月在江永潇湘徐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缴纳2万元认筹金,他们并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而该信息我之前是不知情的,相信很多已经购卡缴纳认筹金的买房人也是不知情的。在获知该情况后,我打消了在桃花源买房的念头,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并与开发商方协商退还缴纳的2万元认筹金,但开发商缺以退卡需要30天手续期为由拒绝退还。30天到了之后钱并未到账,强行扣押这20000元,不予退还。试问,如此行径,将我国法律置于何地?在未取得必要的有关手续就开始非法售卖,被欺骗的群众获知实情后要求退款还遭拒绝,简直无法无天!
房屋买卖应遵循自愿原则,愿意继续买桃花源房子的有他们的自由,但不愿意买的,是否应该退还其非法获取的认筹金?
望有关部门予以彻查,杜绝如此强买强卖的恶行,还老板姓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