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9 15:05:35来源:融易新媒体
一是店铺张贴的广告、招牌、标语、菜单、营业执照名称等不得含有禁止的“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野生鱼”等字样为噱头的水产店、商场超市的标签标识,特别是餐饮场所门头广告及菜单的广告营销宣传行为。严查重处不能提供合法来源证明、虚假宣传、诱导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二是张贴“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宣传海报和《贵州省市场监管局严厉打击市场经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政告知书》各160张。告诫不得采购、销售、加工来自禁捕流域的水产品,严查是否存在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或者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违法违规行为。使长江禁渔工作深入人心,共同营造“不买、不卖、不食”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良好经营消费氛围。
三是开展现有市场主体名称、营业范围是否含有长江流域野生鱼、野生江(河)鲜、野生动物等字样摸底排查,对不规范情况进行整改规范,做好后续准入把控。同时开展平台内入网食品经营者经营禁捕流域水产品的检查,杜绝禁捕流域水产品通过网络销售经营的网络交易信息监测。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发挥12315热线及全国12315平台作用。
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达53人次,检查经营户320家次,行政指导20家,行政告知书10份,对广告、招牌、菜单等存在不规范“问题”18家责令当场和当日改正。目前未发现采购、销售、加工禁捕鱼获物和发布相关广告的违法行为。
通过禁渔行动,进一步转变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思想观念,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下一步,该局将对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加大舆论宣传引导,提升全民生态保护意识,营造“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的浓厚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