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1 14:44:39来源:红网
我有一辆公司单位户下的车,车子是我在开。在今年7月24号,融易新媒体,长沙平安车险销售员打电话联系我买保险,买之前我反复询问:被保人可不可以写我自己的名字,该销售员说只能保公司,我便只好保公司。买之后我了解到车险其实是可以保我个人的,我便要求退保,但是该公司表示退保要收取手续费。问题是这纯粹是因为该公司的错误引导,我才买错了保险,我认为这个手续费不该由我承担。
我在保险生效前就已经申请退保,该门店(长沙平安星沙中茂城店)办事人员说交强险不能退,商业险可以退,我便同意了。但是直到退款一周后我才发现我还有一个商业险(驾乘险)没有退给我,我不能理解,当时已经说的很清楚除了交强险不能退,其它的我都要退掉,不然光留一个驾乘险有什么意义啊?我便提出异议,但直到今天(8月31号)他们终于回复我可以退险,但是此时该险已经生效11天,退款要扣除这十天的价格。我认为这是商家的失误,明明可以在生效前退掉该险,但因为他们的疏忽,要让我来承担这无意义的保费,我认为这是在欺骗消费者。
我的诉求是:因为长沙平安的失误,造成我买错保险,又因为商家的失误,造成我意外的损失,我要求商家道歉,并赔偿我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