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9 14:56:58来源:融易新媒体
2018年7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马山县林圩镇苏仅村龙肯屯承包山林种植速生桉的老板韦昌明(化名),给纪委监委写了一封举报信:
“我在砍伐第一期木材的时候,被苏仅村村委会主任韦干政和龙肯屯村民韦干群(时任屯长)、韦宏春(原屯长)三人敲诈勒索23万元。现在准备砍伐第二期了,他们又向我索要‘护林费’50万元。如果你们不帮我主持公道,我就真的干不下去了。”
2020年1月,马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林局纪检监察组向举报人反馈:
韦干政在接受审查调查后已经被开除党籍。韦干政、韦干群、韦宏春三人因敲诈勒索被法院判刑,三人非法所得23万元悉数退还。
图为韦昌明(化名)在南宁市马山县林圩镇苏仅村龙肯屯种植的1251亩速生桉。南宁市马山县纪委监委 梁世献摄
调查细节
2013年7月,韦昌明在龙肯屯承包的1251亩速生桉到了砍伐售卖的时候。时任苏仅村村委会主任韦干政打来电话:“韦老板,我们兄弟三人这么长时间帮你护林,现在是不是该给点辛苦费了?要不然,你这些树可就难运下山了。”
韦昌明接到电话气愤不已,自己从来没有请他们护林,哪儿来什么辛苦费。这无非是韦干政眼看自己收成在即,眼红了,仗着自己是村委会主任,想分一杯羹。韦昌明决定不予理睬,继续组织工人上山砍伐木材。
眼看电话威胁不起作用,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韦干政伙同韦干群、韦宏春进入林区,恐吓韦昌明的民工:“你们住的废旧房子是我们的,你们马上搬出去,谁继续砍树就打断谁的手!”有的民工只能住进临时搭建的简易竹棚里,有的民工因为害怕被殴打,第二天就下山离开了。他们对韦昌明提出:“不给10万元‘护林费’休想砍树!”
韦昌明担心无法砍树造成更大经济损失,不得不妥协。2013年8月2日,他被迫给予韦干政三人10万元“护林费”。
没成想,韦干政三人很快又以“不给10万元 ‘提成费’,别想砍树、拉木下山”相威胁,逼迫韦昌明于9月17日和12月1日分别给予5万元“提成费”。之后,韦干政三人又上山拦车阻止拉木下山,如法炮制逼迫韦昌明于12月23日给予3万元“辛苦费”。
图为韦干政等人开具的收费收据。南宁市马山县纪委监委 梁世献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