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6 22:47:47来源:红网
巢客遇家(成都)科技有限公司在7月17号与我签订租房协议,收取13个月租金(押一付十二),2020年7月31日为合同约定租金支付日,已将13个月租金(押一付十二)通过支付宝支付到巢客遇家(成都)科技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房管事账户中,融易新媒体,当时支付租金时也与房东联系告知我已给巢客遇家支付13个月租金,房东知晓,但是在2020年8月6号房东已未收到巢客遇家(成都)科技有限公司租金,要求我搬离,然而联系巢客工作人员不予理会,目前要求巢客遇家(成都)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当时所支付的全部租金(为住满1个月)。如果继续无人理睬或妥善处理本人将联系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维权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