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30 09:24:20来源:红网
2018年6月30日我与湖南珮诗贸易有限公司(简称甲方)(营业执照号码:9143010358092855XG法人:杨扬)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本人购买了坐落于湖南长沙市芙蓉区定王台街道建湘南路162栋3层247号商铺,并在签定合同当天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付清了房款149195.00元,以及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8356.00元,推广服务费1万元,合计167551.00元(实交167551.00元)。
合同约定:商铺交由(长沙柏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运营托管,并在10年内进行返租,实则为骗取业主的谎言,至今2020年729日,我所购买的商铺大门紧闭,房屋售完后人去楼空。联系当时签约的公司均联系不上,合同上所留联系方式均已为空号,现合众多业主之力前往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寻求结果,至今仍无音讯,在此寻求上级领导帮助,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希望相关领导出面,别让我们老百姓辛苦存的一辈子的钱就这样被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