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0 15:24:56来源:红网
2018年10月24日,刘友材(下列称甲方)和湖南建立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下列称乙方),签订120平方米轻钢房屋《委托设计合同》。当场支付20000元设计费,并约定此款项可抵做销售金额;2018年11月15日双方再次签署轻钢结构房屋《销售合同》,内容是由甲方提供宅基地,并按乙方要求搞好房屋基础。购买面积60平方米(实际面积56平方米),单价1598元/平方米,购买总价95880元。另60平方米房屋需等此次60平方米房屋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补贴到位后,再按《委托设计合同》内容施工加建,乙方代表李国锋口头承诺送价值3500元左右的沙发一套。
甲方刘友材充分信任乙方代表李国锋,乙方一直拖延至2018年12月中下旬才开始派工人来韶山进行施工。由于乙方公司管理混乱、工人技术不熟悉、施工材料准备不到位,2019年1月23日就停止施工,工人放假回家过年了,造成房屋没有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任务。
年后甲方多次催促乙方,2019年5月乙方才派另外2个工人继续来韶施工13天,仅完成房屋外部的施工任务(东墙未施工)。另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的材料缺失,甲方多次和乙方代表李国锋沟通,融易新媒体,由甲方垫资购买各种材料、支付物流费用、工人工资。乙方代表李国锋当初说会直接给现金或者微信转账给甲方刘友材,后来又说在另外加建的60平方米房屋销售款扣除上述款项。
至今,甲方已经超额支付费用(2018年10月24日支付20000元、2018年12月动工后至2019年3月14日支付87000元另,按乙方李国锋电话委托甲方垫资购买材料、预支工资等费用12000多元),多次联系乙方房屋事宜,乙方代表李国锋满口答应,却迟迟没有履行;甲方和原来施工的工人沟通,才得知乙方湖南建立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人去楼空。